XX年XX月XX日,駕駛員XX駕駛XX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XX死亡。事發後,責任人XX及時向公安局交警大隊報案,肇事者XX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被取保候審後,XX高度重視被害人的賠償問題,於XX年XX月XX日立即向死者家屬先行墊付XX元,並積極推動其他民事賠償責任的進壹步協商。
20XX年XX月XX日,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經自願協商,達成《交通事故民事賠償協議》,現已履行完畢。通過了解,我們知道司機XX上有老下有小,是他家的主要經濟支柱。現XX已賠償交通事故民事賠償,並對其過失行為造成的嚴重後果表示懊悔。作為死者家屬,我們也能理解XX的過失行為,故請求相關司法機關在追究其刑事責任時從輕處理。
我在此傳達
XX縣公安局
XX縣人民檢察院
XX縣人民法院
原諒:XX(死者父親)
XX(死者妻子)
XX(死者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