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受害者應註意以下事項:
(1)司機和受害人都要妥善保管各種發票,如急救、醫藥費發票等;
(2)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及時請求交警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
(3)受害人出院後,應及時保留診斷證明、光盤、x光片、票據,並及時復印病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下來後的賠償流程是怎樣的?
1.對交警認定的責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壹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2.對責任認定無異議的,可以向交警申請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雙方調解不成,或者壹方不願調解的,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3.在賠償時,保險公司應首先在強制保險的賠償限額內進行全額賠償;超出部分由對方按事故責任比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