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壹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擴展數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
第六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和復雜疑難傷害事故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應當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證。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