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個人騙取公私財物二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騙取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但是它也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狀況,分別在“二千元至四千元”和“三萬元至五萬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個人詐騙和單位詐騙的“數額較大”和“數額巨大”,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並參照第四條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
所以妳可以結合妳所在省份的具體規定,看看自己是否達到了詐騙的程度。壹般到了就要立案。舉報的對象可以是公安機關、網監機關或者購物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