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現場發現的違法行為,公安局可以口頭傳喚派出所民警。對於非現場發現的違法行為,派出所民警應當使用傳喚證,壹般不使用電話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 *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住處、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