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義務壹般由法律直接規定或附在勞動合同中。無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簽訂保密協議,勞動者都有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競業禁止是基於雇主和雇員之間的協議。如果沒有約定,就不需要承擔競業限制的義務。
2.保密義務要求保密人不得泄露商業秘密,強調不得“說”。競業禁止義務要求勞動者不得在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工作,不得從事自競業務,強調不得“行”。
3.保密義務勞動者承擔的義務僅限於保密,不限制勞動者的就業權利。競業禁止義務不僅限制勞動者泄露秘密,也限制勞動者就業,勞動者的負擔要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