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犯人在哪個看守所,可以去被羈押人所在地,也可以委托律師去公安機關查詢。看守所關押著被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看守所是國家行政拘留機關。看守所羈押的對象是被公安拘留的人和被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後,公安機關會及時通知家屬,這樣也可以通過咨詢家屬知道自己在哪個看守所。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非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礙偵查,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妨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