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行政拘留相比,刑事拘留並不嚴重,它只是壹種刑事強制措施,不會留下犯罪記錄。拘役會判刑嗎?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的壹種,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在法定緊急情況下,暫時剝奪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是否會被判刑,要看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兩者沒有直接關系。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時,最好的辦法是盡快委托專業律師了解相關案情,最大限度地保護犯罪嫌疑人的相關訴訟權益。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壹條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如果認為需要逮捕,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