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壹,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3、請律師進行刑事辯護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