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關押依法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執行前剩余刑期不足三個月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將犯罪嫌疑人收押到看守所時,必須附有逮捕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出具的刑事拘留證明,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改場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暫予監外執行的證明。沒有這種證明,或者證明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壹天工作10小時。在看守所裏和外面的小廠合作,加工壹些手工零件,坐著組裝,不算體力勞動。它有工廠下的效率指數。如果保質保量達到與業績相結合的指標,就可以獲得積分,可以用來減刑。吃的是大鍋飯,飯盒有編號各取所需,兩餐都是中晚在車間吃。飯到了,會有阿姨推著車來做飯。吃飯前要聚在壹起背誦監規,然後安監室坐下,才能吃飯。壹個監室大概20人,四個監室四張長桌。每個人都開始狼吞虎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