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情況,直系親屬可以會見服刑期滿後仍被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判刑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6條的規定:
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壹審、二審期限內不能辦結的,應當釋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需要繼續查證、審理,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如果不允許他們探視,他們的家人可以寫信,但所有信件的內容都必須由負責信件的警察檢查,因此可以寄給他,而不必提及他案件中的問題。來信必須由警察檢查,所以妳不能在信中提及此案。
而且可以寄東西,也可以收,但是不能寄上面有金屬飾品的東西。最好不要送上面有紐扣,皮帶之類的東西,就算有警察也會剪下來給他。
另外,妳也可以給他錢。看守所裏需要錢,因為生活用品和蔬菜都需要錢。錢在裏面很安全,而且是在專門的存折裏,別人取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