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律師執照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律師資格考試:
(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取得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同等專業水平,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4)品行良好。
二、不能考律師執照的條件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報名參加律師資格考試,已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取消律師資格的。
法律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規定的學歷和專業要求;
(5)品行良好。
第十四條報名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報名參加考試,已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壹)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許可證的;
(三)依照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或者終身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