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權為自己辯護,這意味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反駁,辯護和辯護的指控。自衛權貫穿於整個刑事訴訟過程,包括偵查階段和審判階段。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被告人不僅可以自己行使辯護權,還可以委托律師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公民等壹至二名辯護人代為辯護。這壹安排確保了被告在面對司法機關時能夠有機會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援助的重要性:
1.確保公平正義:法律援助可以幫助經濟弱勢或特殊群體獲得專業的法律服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2.提高法律意識:通過法律援助,公眾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學習法律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減少冤假錯案:專業律師的參與可以有效減少法律程序上的錯誤,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4.維護社會穩定:法律援助有助於解決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推動法治進步:法律援助是法治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於推動法治建設和社會進步。
綜上所述,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有權為自己辯護,包括反駁、辯護、申辯,也可以委托辯護人代為辯護,以保證自己有機會在司法機關面前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外,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