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偵查刑事案件,我們經常聽說盜竊、殺人、詐騙等刑事案件。
2、刑事偵查,分析和研究刑事案件;
3、組織協調偵破壹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
4、承擔案件痕跡、物證的提取、檢驗和鑒定。
5、承擔轄區內的禁毒、反黑和反恐工作;
6、承擔本轄區內經濟犯罪的偵查和預防工作(有的地方有專門的經偵部門);
7.承辦涉外刑事案件和涉外警務的聯絡和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