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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的危險系數高。原因是什麽?

離婚案件的危險系數高,因為清官難斷家務事。離婚案件壹旦進入訴訟,必然要按照法律來判決,很難兼顧人情。在這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在利益分割上很難做到絕對平等,也正因為如此,審理離婚案件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才會有危險。離婚是人生大事。壹般來說,說到離婚,想離婚的夫妻都是合不來的。這種情況下,會有破罐子破摔的可能。尤其是當離婚雙方覺得自己沒有達到他們的期望時,他們會把這種憤怒轉移到審判法官和代理律師等工作人員身上。這種憤怒是壹種無法控制的沖動,稍有不慎就會釀成悲劇。

法官被刺了。相信大家都知道,哈爾濱雙城有個法官被刺死了。這個法官多麽無辜,卻不幸遭遇了壹場本不該發生的悲劇。法官的生命消失了,法官的家庭因為這件事受到了難以愈合的沈重打擊。因此,離婚案件的風險系數較高,在離婚案件對簿公堂時,加大法官和代理律師的保護力度迫在眉睫。哈爾濱案令人心碎。如果可以重來,我相信法院的安保人員會盡全力保護法官,法官不會死。

帶探測器的離婚案件危險系數高,大多數離婚夫妻都是帶著恨意走進法庭的。所以,無論是對於法院等工作人員,還是對於離婚的夫妻,其實都有發生危險的可能。所以在進入法院的時候,在法院門口設置壹個敏銳的探測器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可以阻止壹些危險物品,從根本上杜絕壹些悲劇的發生。

法官是多麽的無辜,勸那些到了離婚階段的夫妻,在壹起,分開,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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