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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律師的條件和職責

作為離婚律師,當然首先要做律師,也就是通過司法考試,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壹年,取得律師執業證。除上述條件外,作為離婚律師,還應當對離婚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有專門的學習和掌握,並輔以豐富的處理離婚糾紛的經驗。只有這樣,才能勝任處理離婚案件,或者更好地處理離婚案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正當利益。

因為離婚主要處理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三個問題,作為離婚律師,要根據委托的事項,盡力收集對委托人有利的證據,維護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離婚涉及人身關系,所以法律壹般要求當事人出庭。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住院,醫院出具的證明當事人不能出庭的證據,當事人可以不持此證據出庭,但要對案件辦理過程中涉及的主要問題出具書面意見。

作為壹名專業的離婚律師,其工作的價值不僅在於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更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和矛盾,實現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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