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離婚證上的登記日期是雙方申請離婚登記的日期。也就是說,從離婚登記之日起,雙方原婚姻關系正式解除,不屬於夫妻關系。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雙方結婚證。3.雙方的離婚協議。4.雙方應提交兩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因為離婚登記的相關材料需要備案,所以在上述材料中,除了照片,其他的都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客觀性: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查驗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詢問有關情況。當事人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協議的,應當當場登記,出具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