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芳,1957,內蒙古人。1974中學畢業後,任中學教師、大隊黨總支書記。1978考入吉林大學歷史系,後在吉林大學攻讀研究生,先後獲得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期間1989赴英國利茲大學聯合培養博士,1990赴美國楊百翰大學聯合培養博士。並於65438-0994年在德國馬普國際與比較刑法研究所從事博士後研究。碩士畢業後,李桂芳留在吉林大學法學院任教,後擔任吉林大學德恒法學院副院長、教授。65438-0993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現為德恒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全球合夥人,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吉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海澱區檢察院專家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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