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方,1957年生於內蒙古,1974年中學畢業後擔任中學教師和大隊團總支書記。1978年考入吉林大學歷史系,後在吉林大學攻讀研究生,先後獲得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其間1989年赴英國利茲大學博士聯合培養、1990年赴美國揚伯翰大學博士聯合培養。並於1994年在德國馬普國際與比較刑法研究所從事博士後研究。李貴方碩士畢業後留吉林大學法學院任教,後任吉林大學德恒律師學院副院長、教授。1993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現為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全球合夥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導師,吉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刑法研究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專家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