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在京城律師界率先公開倡導“無功不受祿、合同約定敗訴退款”這壹受客戶稱贊的“律師誠信收費方式”。
2004年在京城率先創建由“既有律師資格又有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會計師、經濟師等資格,既懂法律又懂財務且懂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稅和法律專家組成的復合型律師團隊“財稅律師團”。
2005-2007年間承辦了北京“太平家園、美麗園、世紀城、紫玉山莊”等國內知名的社區業主維權案及陳光誠案、胡佳、崔英傑案等知名刑事案件。2008年,參與楊佳案,是楊佳父親聘請的辯護律師之壹。
2007年12月10日獲法國政府設立的“自由、博愛、平等”年度人權獎。
2008年,參與楊佳案,是楊佳父親聘請的辯護律師之壹。
2009年,向鐵道部部長發出了壹份《公民批評建議專函》;在01月15日出版的《南方周末》上發表題為《讓每個想回家的人都有壹張好買的票》的文章,提出對鐵路春運“壹票難求”的四個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