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助理審判員李承禧的案情觸目驚心:從1995年到2002年,李承禧采取侵吞、騙取等手段,***貪汙執行款5316.12萬元,索取賄賂36.84萬元。而他之所以能被揪出,純屬“拔出蘿蔔帶出泥”,省高院在查處另壹起案件時,“無意中”發現了2001年已經退休的李承禧竟然涉嫌貪汙。
山西繁峙縣反貪局長穆新成日前被紀檢部門“雙規”已愈1個半月,壹位與穆工作多有接觸的縣公安局民警私下透露,穆新成的財產約有2億元,此番案發與曾被他敲詐過當地礦老板舉報有關。
其實,反貪局長成腐敗分子,不是“全國首例”。此前,江門市反貪局副局長謝建卓貪汙公款1600多萬,太原市反貪局局長賈軍英受賄53萬元,貴州省反貪局原局長劉國慶受賄4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