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副市長、公安局長羅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專門破案領導小組。在湛江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於117日夜間至18日淩晨將劉某某(男,17歲,有重大嫌疑)抓獲。另壹名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男,16歲,廉江市人)在公安機關的強大壓力下投案自首。經審訊,劉某某等人對6月116日淩晨參與故意傷害他人案供認不諱,劉某某等人作案使用的開山刀、摩托車等作案工具已被追繳。至此,該案已成功告破。
據劉某某等人介紹,201110、15日20時許,劉某某接到朋友黃某某電話,稱有急事要趕往市人民公園。到了市人民醫院附近的糖水攤,遇到了朋友鐘某,他說壹個五十多歲的女人在她媽媽的糖水裏。第二天01時許,劉、戴在廉江客運站門口看到壹名女子,特征與在鐘之前刺傷其母親的女子相似,便認定該女子就是刺傷鐘母親的人,於是跟蹤。在女子入園時,劉某和戴某用砍刀將女子砍傷,隨後與戴某逃離現場,並將砍刀交由他人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