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書和諒解書都給了檢察院,檢察院可以出具接收證據的文書。法律沒有特別規定。雙方在刑事訴訟中達成和解的,被害人應當出具諒解書。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溝通,並通過調解員或者其他組織與之協商的壹種方式。
擴展數據:
諒解書在檢察院中的作用;
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對於已經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
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