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判斷為固體廢物的,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判斷。凡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均屬於危險廢物,無需鑒別危險特性(感染性廢物按《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鑒別);如果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應根據第4.3條確定其危險特性。
判斷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危險廢物不需要認定為危險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