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大廳的主要作用是讓符合條件的罪犯會見親屬,壹般每月壹次,每次半小時。但是看守所裏能符合條件的人很少。
為什麽?因為看守所裏大部分都是尚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除了律師,絕對禁止接觸任何人。
所以在看守所能見到家人的罪犯很少。在會見廳,除了會見,還可以為羈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省錢。那麽妳看守所的親戚收了妳的錢有什麽用呢?用來在看守所購物加菜。
但是也有極限。首先,第壹條規則是,只有服從管理的人才有資格。對於不服從管理,不遵守管理規定的人,賬戶裏再多的錢也沒用。
其次,每人每月500元的使用受到限制,只能是清單上所列的商品,主要是生活用品。刑事判決生效後,送到監獄服刑時,未用完的錢會從看守所賬戶轉到監獄賬戶,可以在監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