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洛陽銀行鄭州分行涉嫌在某貸款業務中變更或增加擔保金額10萬元,擔保人起訴至法院。最後,法院認定洛陽銀行鄭州分行有改判行為。
判決書顯示,2065438+2005年5月29日,洛陽銀行鄭州分行向河南尚義商貿有限公司發放貸款10萬元,貸款期限壹年,擔保人為高定等人。貸款到期後,尚義商業公司未能如期還款,於是以借新還舊的方式向洛陽銀行鄭州分行重新申請了新的貸款。
擔保人高定表示,在發放新貸款之前,洛陽銀行鄭州分行同意擔保300萬元,並簽署了擔保合同。新貸款到期後,尚義商業銀行未能償還貸款。洛陽銀行鄭州分行起訴商壹商事及其擔保人高定。至此,高額擔保金額變成了13萬元。經過司法鑒定,在擔保合同中?壹千?添加更改。最終,法院認定洛陽銀行鄭州分行有改判行為,擔保人只需承擔清償本息300萬元的連帶責任。
不僅風控不足,洛陽銀行股權結構也不穩定。前段時間,洛陽銀行第七大股東易拓柴油機推出了壹個招商項目。易拓柴油擬轉讓其持有的洛陽銀行4.06%的股份。壹旦完成轉讓,易拓柴油機將不再是洛陽銀行的股東。
如果債權人擅自篡改擔保合同,對保證人沒有影響。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變更合同。原擔保合同有效,擔保人按原擔保合同履行擔保義務。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變更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從其規定。但錯誤是他私自改的,沒有法律效力。
好了,這壹期我想分享的就是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