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律師,我父親現在因失職被拘留。有什麽辦法不坐牢嗎?

律師,我父親現在因失職被拘留。有什麽辦法不坐牢嗎?

根據法律規定,構成刑事犯罪的,應當由人民法院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定罪量刑。符合法定條件的,如: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犯罪期限已過,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撤銷案件;宣判後,罪犯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依法暫予監外執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

(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百五十四條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壹)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正在懷孕或者哺乳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會危害社會的。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前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下,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被保外就醫的罪犯可能具有社會危險性,或者自殘的罪犯可能不被保外就醫。

罪犯患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出具證明。

  • 上一篇:論如何降低刑事辯護律師的職業風險
  • 下一篇:律師第壹次見兒子,作為父母應該怎麽做?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