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辦理流程是: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檢察院負責審查起訴,法院負責審判。收到檢察院通知,說明案件已偵查終結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壹個月以後,案子將移送法院。
2、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的壹種,比起刑拘,取保候審當然是好消息,說明妳朋友不用關去看守所了,在家裏等著法院通知開庭即可。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話,妳朋友就要在看守所等著法院通知開庭。
3、刑事拘留跟坐牢不是壹回事,取保候審表示不被刑拘,但會不會坐牢要看妳朋友犯的什麽罪,和法院的審判情況。
4、實再不懂法的話可以考慮請個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