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律師要給每個原告都簽接待記錄嗎?

律師要給每個原告都簽接待記錄嗎?

每個原告都必須簽字。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發布的《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第二十八條規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制作會見筆錄,應當交由其簽名確認。

接待記錄是裝訂檔案的必備材料,不可或缺的文件,必須本人簽字才具有效力。

  • 上一篇:羅翔輸過嗎?
  • 下一篇:律師執業執照是否因過失犯罪被吊銷。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