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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律師在法庭上指控刑事被告人是什麽意思?

這是辯護律師的基本職責。在法庭上,律師的職責是提出被告人無罪、罪輕、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量刑意見。作為裁決者,法院法官是審判的組織者,控制審判程序。檢察院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刑事案件的審理需要參與者各司其職,以實現司法的公正與平衡和相互監督與制約。如果律師指控被告,就會打破這種司法的公平和平衡,司法就會失去公信力和正義與公平。因此,辯護律師不指控被告人是國際通行的司法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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