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省級司法行政部門規定了律師的收費標準,大多分為計件收費和比例收費,但只有涉及財產糾紛或單獨財產糾紛的案件才可以按比例收費。
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各省收費標準不壹,但收費比例最高不超過6%。只有風險代理人可以收取高額費用,但最高收費不能超過全部財產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