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3-5%
1萬元-500萬元(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1-3%
10萬元以上1-2%
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四)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者自訴人,擔任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5)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