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代理是壹項特殊的法律服務。需要從壹個偵查員的角度去收集證據,起草報告,同時要高於偵查員的破案思維,因為報案的目的通常是解決糾紛,而不是追究責任。孫子兵法說,先攻軍,後攻敵,再攻城,是不得已而為之。律師解決此類糾紛也是如此:先發律師函協商,如果成功,不戰而敗。被抓了,去刑事報案,追回損失,但是因為肉搏戰,殺敵壹千可能損失兩百。接下來作為民事訴訟。上述策略的前提是收集關鍵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