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律師代表刑事案件接觸被害人是否有必要經過批準?

律師代表刑事案件接觸被害人是否有必要經過批準?

法律規定,辯護律師向被害人收集材料需要檢察院或者法院同意。如果辯護律師與被害人協商賠償等事宜,不需要司法部門同意。

該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壹條: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其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或者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或者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 上一篇:北京最厲害的刑事律師前十名
  • 下一篇:山東洪籌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