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擔任自訴人的訴訟代理人
1.代理律師幫助自訴人分析案情,確定被告人和管轄法院,調查了解相關事實和證據,代寫刑事起訴狀。
2.自訴人同時要求民事賠償的,代理律師可以協助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害、具體賠償請求和計算依據。
3.人民法院決定不提起自訴的,律師可以代表自訴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律師應當依法參加庭審,幫助自訴人行使申訴權。
(二)擔任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