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等級:助理律師、四級律師、三級律師、二級律師、壹級律師。
律師助理和四級律師是初級職稱,三級是中級職稱、二級是高級職稱(副高、相當於副教授、高工)、壹級是正高級職稱。
律師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範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劃分,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
律師的任職資質包括:具有壹定法律知識;經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準,取得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
律師是指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的性質就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服務工作者。
律師的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科以及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律師的職責:為委托人提供有關法律問題的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