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壹般分為三個階段,律師在這些階段需要做的事情有:
壹.調查階段
偵查階段是刑事案件的開始。當當事人被逮捕,人身自由被限制,意味著案件進入偵查階段。從這個階段開始,當事人開始與外界失去聯系,律師的工作也就開始了。
1,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
2.了解案情
3.申請取保候審
4.代為申請控告。
第二,審查起訴階段
偵查階段壹結束,偵查機關就會依法向檢察機關起訴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這就是案件的第二階段:審查起訴階段。
1,審查程序,檢查案例
2、與檢驗機構的協商和討論
3.避免錯案,爭取減刑。
第三,審判階段
這個階段是律師發揮辯護作用的最後也是最關鍵的階段。現階段。律師會在掌握所有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和情節以及熟練的法律知識的基礎上,與公訴機關展開全面的舌戰。這個時候,被告沒有辯護律師會很孤獨,很被動,但是有了辯護律師就不壹樣了,他會壹直堅定的站在被告這邊。
律師會憑借嫻熟的法律知識、雄辯的口才、敏捷的思維,捕捉每壹個對被告有利的情節,代替被告說出自己不能或不敢說的話,最大限度地保護被告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