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打官司的收費是根據壹定的比例來認定的,對不涉及財產:3000-20000元,涉及財產: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元(含10萬元): 6%
10萬-50萬元(含50萬元): 5%
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 4%
100萬-500萬元(含500萬元): 3%
500萬-1000萬元(含1000萬元): 2%
1000萬-5000萬元(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2、刑事:
(1)偵查階段:2000-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5000-15000元。
(3)審判階段:6000-30000元。
對疑難重大復雜案件、集團犯罪案件可在不高於上列標準的1.5倍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收費。
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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