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十壹條、第十二條規定,律師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兩種。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在履行律師職責時具有相同的權利、同時承擔著相同的義務。
中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了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和範圍:
(壹)擔任法律顧問;
(二)擔任訴訟代理人;
(三)擔任刑事辯護人;
(四)擔任非訴訟代理,參與調解和仲裁;
(五)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擴展資料
1、律師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但從事法律事務的人,壹般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頒發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也有壹些是無證也無正當職業從事法律事務的,俗稱“黑律師”,並不是真正的律師。
2、律師必須既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又有執業證書。如果只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也不能被稱為律師。
3、律師的服務對象是整個社會,沒有特定對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師代為法律事務。
4、從事律師業務時必須有當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工作,不允許越權或濫用權利。
5、律師是法律工作者,律師只能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其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工作受法律保護,不受行政單位、黨派、個人的幹預。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