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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怎麽發給對方

發律師函的步驟:

1.聯系律師事務所。聯系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告知發律師函的事項。

2.判斷是否符合發律師函的要求。律師分析判斷後,認為您的情況可以發律師函,則會接受委托。

3.支付費用。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是支付給律師事務所不是給律師個人。

4.制作律師函。律師寫好律師函,蓋上律師事務所的印章,以及律師的印章或簽字,那麽律師函就做好了。在確定律師函內容前,通常律師都會和妳溝通,如果妳有需要修改的意見,可以在定稿之前提出來。

5.發送律師函。通常是用快遞形式寄送給對方。現在也可以通過微信、彩信等方式發電子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九條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為委托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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