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先是做了三年的律師,之後考取了老家的檢察院(初任檢察官),對妳的問題算是有點發言權吧,謹供參考。首先,律師比較適合那些有冒險精神的人,要能在從業初期耐得住清貧,能承受壓力,要經常更新各方面的法律知識及其他學科知識,同時對於妳處理人際關系的水平有著較高的要求;做檢察官的話,除通過司法考試外,較之律師則需要多參加壹項公務員考試,理論知識上主攻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工作壓力也很大,從長遠來看,檢察官居工資福利等待遇要比律師差很多。個人建議妳先做幾年檢察官再回頭做律師,這樣比較吃的開。僅供參考。
上一篇:湘建律師事務所要倒閉了嗎?下一篇:北京刑事案件律師前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