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律師負有保密義務。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獲得的信息,不能告訴別人,包括辦案人員。
律師的保密義務具有以下特征:
1.律師的保密義務是壹種與職務相關的義務。律師的保密義務是由律師的職業特點決定的,這種義務具有明顯的工作特點。具體來說,律師的保密義務要求律師保守職業秘密,即律師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接觸到的國家秘密、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雖然律師作為普通公民,也有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不了解到的秘密的義務,但這種義務與律師職責無關,因此不屬於律師保密義務的範圍。
2.律師保密義務的客體是秘密。律師保密義務的客體必須是秘密事項,這裏的秘密應作廣義理解,不僅包括國家秘密,還包括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秘密的具體認定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僅對依法可以確認為秘密的事項,律師有保密義務,對依法不應當確認為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事項,律師沒有保密義務。
3.律師的保密義務是壹種道德義務,也是壹種職業紀律義務和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