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會見律師可以帶錄音筆嗎?

會見律師可以帶錄音筆嗎?

法律分析:在會見過程中,辯護律師可以對會見過程進行會見記錄。如果制作會見筆錄,必要時應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簽名確認。會議期間,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對會議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看守所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撓辯護律師錄音、錄像、拍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 上一篇:妳通常如何支付律師費?
  • 下一篇:律師全風險代理費標準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