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會見時可以被監視,但不得被監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