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見證的目標有二:壹是當事人行為要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誤解等情形,為此律師要同當事人面談並查閱、核實各類材料原件;二是當事人行為要合法,不存在違法或規避法律之情形,為此律師要認真查閱全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類規範性文件。只有當事人的行為既真實又合法的,律師才會出具律師見證書。目前我們提供律師見證的大部分是各類合同,律師收費標準壹般按照合同的種類及標的額等在2000元至10000元之間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