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案件案卷準備順序:
壹般以案件發展的順序為順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證據性文件居後。總之,以便於案件線索梳理、案情發展了解為原則。
1)封皮;
2)目錄;
3)法律服務合同(或稱委托代理協議);
4)授權委托書;
5)法院傳票等法院通知類文書;
6)律師、委托人的證明文件、手續等;
7)起訴書;
8)開庭的準備文件,如答辯狀、辯護詞、代理意見等以及律師的開庭準備等手稿;
9)證據材料;如為二審案件,則前述均為二審文件,此後為壹審的文件;
10)民事判決書;
11)辦案小結;
案卷整理順序
壹般以案件發展的順序為順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證據性文件居後。總之,以便於案件線索梳理、案情發展了解為原則。
1)封皮;
2)目錄;
3)法律服務合同(或稱委托代理協議);
4)授權委托書;
5)法院傳票等法院通知類文書;
6)律師、委托人的證明文件、手續等;
7)起訴書;
8)開庭的準備文件,如答辯狀、辯護詞、代理意見等以及律師的開庭準備等手稿;
9)證據材料;如為二審案件,則前述均為二審文件,此後為壹審的文件;
10)民事判決書;
11)辦案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