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偵查階段律師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需要的手續
1、授權委托書;
2、律師事務所公函;
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4、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戶口本或結婚證或親屬關系證明;
6、律師執業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