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不能。這是偵查手段,只有公檢法和國安才能找回!在民事訴訟案件中,只要案件需要,只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就有權調取公民的通信記錄。根據查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規定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包括:
1,證據由國家有關部門保管,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無權查閱;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的;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最好咨詢當地相關部門的網站,獲取第壹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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