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律師法》相關規定,刑事案件在公安偵查階段,律師可以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如果妳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只有律師可以見妳。根據現有法律,家人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在他們出席法庭會議時。在此期間,僅委托律師進入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師可以進入看守所了解以下信息:妳的親友是否被刑訊逼供,是否被同監犯人欺淩或虐待,為他們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了解涉及的罪名和案件的相關情況,反饋親友的關切和希望,以及他們在裏面的情況,代為獲得保釋,代為申訴或控告,等等。
不是什麽都能送進去,但依法是可以的;按鈕之類的無法發送;不能送衣服毛衣,但是很多東西是有控制的,比如食物。如果只是送東西,需要向當地看守所了解。皮鞋送不出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