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妳說的,應該是和對方有合同或者其他經濟糾紛吧?如果是,還需要其他證據來認定欺詐,可能的罪名包括欺詐和合同欺詐。
3.如果妳確實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騙取了妳的財物,並且騙取的金額達到2000元以上,妳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詐騙,但是不需要撤回民事賠償訴訟。可以向法院申請先中止訴訟,待詐騙或合同詐騙刑事案件審結後再恢復審理。
4.如果有證據證明律師在忽悠妳:第壹,可以向當地律師投訴,要求查處律師;第二,妳可以和他解除委托合同;第三,可以向妳的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要求賠償他忽悠行為造成的損失。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